“我确实违反了工作纪律,没有严格遵守上班纪律,是自己认识不到位,思想有所懈怠,通过今天你们的谈话提醒,我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改正,对自己严格要求,提升纪法意识,维护好党政领导干部的形象,谢谢你们的提醒。”在对羊拉乡党委副书记和继春提醒谈话时,他态度诚恳地说道,并表示知错认错,接受组织处理决定,将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改正错误,转变作风。
经查,德钦县羊拉乡党委副书记和继春,羊拉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阿叁在2018年底脱贫攻坚关键时期,身为全县深度贫困乡的党委班子成员,违反工作纪律,无故缺勤,作风懈怠,在单位、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3月21日、27日,德钦县纪委给予阿叁、和继春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执纪者说】
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我们会严格执纪,毫不含糊。身为全县深度贫困乡的党委班子成员,阿叁、和继春在脱贫攻坚工作的关键时期,无故缺勤,这是决不允许的,对这种违纪违规行为,我们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必须通过严格执纪,维护好党政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刀刃向内是认真的,持续释放精准扶贫执纪更严的信号。(江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