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五·一”小长假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州纪委驻宣传部纪检组向各综合监督部门发出《关于重申“五·一”小长假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督促各综合监督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实施。
《通知》要求,各综合监督部门扎实部署、主动作为,严守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规定,特别是部门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担当,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开展好节前教育、谈话提醒,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
《通知》要求,各综合监督部门遵守“十个严禁”纪律规定、严守值班纪律,落实好各项岗位责任制。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何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