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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纪委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组履职尽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发布日期:2018-06-26 10:14:21    信息来源:无

今年16月份,州纪委派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组紧密结合9个综合监督部门工作实际,切实履行派驻监督职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着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发挥纪检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中的组织协调、督促推动作用,进一步强化“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通过多种举措,增强部门主体责任意识。开展廉政谈话及综合调研督查活动,针对各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对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阶段性建议,督促各项责任落到实处。加大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的日常监督力度,实现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谈话全覆盖,进一步找准找实问题,最大限度消除廉政风险和隐患,畅通纪检组与各部门干部职工沟通交流渠道。

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派驻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任用、执行议事程序和工作规则等方面的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

着力加强预防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政治品质和从政道德教育,全面深化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围绕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常态化抓好作风建设。

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做到令行禁止。采取明确提出要求、统一登记备案、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四项措施,加大对9个综合监督部门公务车辆管理力度,经过调查摸底,共统计出29辆公车基本信息,并对车辆型号、费用支出、购车时间等情况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清理登记9个综合监督部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重点清理登记综合监督部门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变相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9个综合监督部门共有正处级领导干部11人,副处级领导干部20人,共单独或共同使用办公用房31间,办公用房面积均符合机关办公用房面积,不超过24平方米、18平方米的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四风”问题整治有关要求,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州纪委驻宣传部纪检组向9个综合监督部门重申纪律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及《关于迪庆州纪委派驻(出)机构全覆盖后进一步规范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的通知》,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干部职工参加婚丧喜庆事宜要严格遵守“六个不准”。

同时,紧盯重要节点开展作风检查,抓好元旦、春节、中秋、端午节等重要节假日廉政纪律的执行,如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不定期对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明查暗访。

着力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监督实效,着力促进问题整改。对在日常监督、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部门沟通会商;对具有典型性、制度性方面的问题,及时发出书面监督意见书,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运用执纪监督的“第一种形态”,通过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加强纪检业务学习,处理好监督与融入的关系,带头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积极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形象。(洛桑永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