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张报销单据未经分管领导签字就进行报销?”
“要进一步完善报销审批,分管领导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对每一张单据都严格把关;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作风建设,规范各部门“三公”经费等行政经费支出,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深入7个监督部门对1至6月份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
在专项督查中,纪检监察组通过督促各部门自查、听取情况介绍、核查财务支出票据、个别谈话等方式,重点检查各部门公务接待、办公室采购、出差报销、公务用车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是否存在公款吃喝,是否遵守厉行节约规定,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公开等方面。
通过督查,发现各部门在“三公”经费等行政经费支出中存在问题8个,主要体现在审批单不完善、报销单据填写不规范、接待工作不规范等方面。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组坚持“边督查,边提醒,边整改”的原则,向各部门通报了督查情况,对各部门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了及时提醒,并向存在问题较多的部门下发了监察建议书和整改通知,要求对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在督查结束时,所有发现问题均整改清零。
下一步工作中,纪检监察组将把对“三公”经费等行政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督查作为常态化工作,进一步督促各部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的落实,规范“三公”经费等的使用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肖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