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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用回访工作 提升信访“温度”

发布日期:2022-06-02 16:37:30    信息来源:德钦县

“在您反映问题过程中,对接访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否满意,承办部门是否向您进行反馈,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信访回访人员在向群众进行回访时这样问道。

为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提高全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着力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满意度,结合“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2年5月,德钦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制定了《德钦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回访制度》,通过回访,了解接访人员在群众来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收集反映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查看承办部门对实名检举控告件的实名核实、受理告知、办理反馈等工作的落实情况;了解主责部门对群众反映业务外信访举报问题的处理情况、答复情况,积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督促”作用,避免群众反映的情况出现“一转了之”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访”。

从制定回访制度以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对2022年来已办结的实名信访举报件进行了全覆盖回访,在回访过程中,工作人员详细了解纪检干部在接访、实名核实、受理告知、办理反馈等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记录反映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问题,深入关注主责部门是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反映人的“满意度”推动纪检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开‘展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我委高度重视群众工作,不断拓宽联系群众渠道,用回访工作,深入了解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夯实群众基础,切实提升信访‘温度’。”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这样说道。(余飞鹏 鲁茸登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