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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纪委切实做好《迪庆州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责任书》签订工作

发布日期:2017-05-11 17:24:19    信息来源:无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迪庆州纪委监察局根据省《实施办法》和迪庆州实施意见要求,制定《迪庆州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并与92个部门签订了《责任书》。

细化责任内容,按类签订《责任书》。迪庆州根据部门和类型责任,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按四类部门签订《责任书》:县市区签订“县市区”责任书;州委各部委、州人大办、州政协办、法检两院、各人民团体、协会、新闻单位签订“党群部门”责任书;政府部门签订“政府部门”责任书;州属国有企业签订“国有企业”责任书。有效避免因部门职责和廉政风险点不同造成的责任不明、细化不够的情况,使责任主体的职责目标更加明确。

细化目标任务,分级开展落实。迪庆州在《责任书》签订上明确,县市区由州纪委直接负责办理,其他州级各部门(单位)由州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办理,并将《责任书》签订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考核范围。在签订《责任书》过程中,要求认真做好对各《责任书》签订对象单位党政负责人的党风廉政责任制约谈,着重强调主体责任,要求党政负责人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并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及时做好与本部门(单位)其他班子成员以及各分管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负责同志的主体责任约谈,层层传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史汉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