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与时俱进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根据州纪委《重要工作提示》文件要求,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向州发改委、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搬迁安置办、州投资促进局6家综合监督单位印发通知,聚焦纠治违规公款吃喝,持续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督促其提高站位、夯实责任、建章立制、强化督查,切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严防“四风”隐形变异反弹。
一是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13〕22号)、《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云办发〔2019〕2号)和《迪庆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迪办发〔2020〕8号),各综合监督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中省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杜绝违规公款吃喝歪风,形成公务接待尚俭戒奢、勤俭节约的新风尚。
二是各综合监督单位要对照规定要求,全面排查清理十九大以来本单位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用一份公函接待多餐或将同一接待对象转嫁到无相关公务活动的单位轮流接待,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搞违规吃喝或套取公款用于其他支出、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超陪同人数,不缴纳伙食费等问题,要求认真自查,建立问题清单,确保自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是各综合监督单位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抓经常,坚持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认真剖析“吃公函”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及时总结提炼好做法、好经验,使其上升转化为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形成规范公务接待工作长效机制,全面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下一步,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将针对各部门排查清理发现的问题,再次实地走访开展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6家综合监督部门形成规范公务接待工作长效机制,对问题严重、不查不改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和晨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