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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问责条例》利器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

发布日期:2016-10-19 16:47:52    信息来源:无

    9月18日,云南省委书记、省长陈豪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署名文章《贯彻<问责条例>增强责任担当》。他指出,我们要把《问责条例》作为强化担当精神的有力武器,通过问党的领导弱化之责、问党的建设缺失之责、问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之责、问维护党的纪律不严之责,问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问出勇于执行的好状态、问出风清气正的好环境,促进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履行好应尽的职责。这是我省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持续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必将进一步激发全省党员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这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也是各级党组织强化担当精神,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严”等系列问题的有力武器。全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要充分利用好《问责条例》这把利器,为全面从严治党披荆斩棘,力促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促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突破。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全镇各级党组织要对《问责条例》不折不扣执行,真刀真枪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从而发挥制度的力量,不断推动问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使党的各项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此,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上至下树立“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正确导向,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从而进一步唤醒全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在全镇精准脱贫攻坚,景颇族整族推进等各项重点工作中奋发有位,用于担当,敢于创新,扎实推动各项中心工作落实,确保全镇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各项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