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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之问》引深思

发布日期:2021-05-06 18:01:52    信息来源:迪庆州纪委

近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组现场督察发现云南省保山市母亲河“东河”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污染问题持续了数年,东河的污染问题一时之间成为了典型案例。云南省纪委监委以在线播报《东河之问》系列节目的方式,聚焦群众关切的环境问题,推动当地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的整改,既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也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有效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履行好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有效确保整改落实。

对东河问题的整改,体现的是对政治责任的践行,政治能力的考验,“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的检验。对东河问题的整改体现的是保山市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但在整改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群众对环境的诉求问题被忽视,存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对东河污染问题重视不够,放任污染问题长期存在。对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这一系列的问题,体现了保山市职能部门政治思想学习不到位,缺乏政治责任,没有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是民之所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如果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好,将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导致老百姓意见大、怨言多,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认识,加大环保领域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对照责任履行落实情况,逐一检查、逐一督促、逐一落实,重点督查环保、住建、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强化前置监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职到位,防患未然。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点区域内环境整治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对整改情况开展全程监督,确保工作部署到位,同时倒追环保问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存在不作为、慢作为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一并责任追究到位,确保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扎史次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