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优良的党风能持续带动政风持续转变,清廉的政风能推动形成良好的民风和社风。年初,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目的是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本领,推动各项事业提质增效。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既是作风建设的积极参与者,也是作风建设的监督者,更是作风转变的见证者,要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上级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率先垂范,自觉成为转变作风的引领者,更要围绕监督主责主业,打好整治作风问题的“组合拳”,用监督的高质量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高质量。
把学懂弄通做实作为推动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的前提。
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虽处于稳中求进状态,但仍面临巨大挑战,国内国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清醒认识当前社会环境的基础上,紧紧围绕职能职责,持续深入学习党中央、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把自身职能职责融入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政治规矩,学深悟透中央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作风革命效能建设相关措施,真正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其次,要在做深做实上下功夫。在开展监督检查前,我们要处理好“自律”和“他律”的关系,做到律人者先自律,作为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监督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知信行统一,把作风建设融入到自身建设的各方面、融入到清廉云南建设的全过程,以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带头抓好作风建设,自觉成为作风建设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把用好“三个工作法”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根据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各项要求,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明确监督重点、细化责任清单、抓好任务落实,将“三个工作法”运用到监督过程中。首先,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工作安排,把各级各部门落实“三新一高”、“十四五”规划、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清廉云南等决策部署作为监督的重点,细化责任清单,持续跟进监督,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其次,坚持运用一线工作法,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各项要求在落到基层、落到实处。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重心下沉、重点下移,深入基层一线、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开展监督检查,自觉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同时,对标监督检查中的先进典型,注重收集有关信息,对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
以监督工作的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监督,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持续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首先,要从严监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采取一事一分析法,在分析研判中发现苗头性问题,并及时约谈函询、谈话提醒。突出问题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严格依规处置,切实防止问题由小变大,实现苗头性监督。其次是严格执纪。把落实作风革命效能建设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简化程序、直奔主题,重点查看各级党组织是否做到开短会发短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基层减负各项要求,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再次是要严肃问责。加强对作风革命和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用好明察暗访、典型问题曝光,打好整治作风问题的“组合拳”。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庸懒散拖的干部,严肃问责。同时,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为政治坚定、立场坚决、敢抓敢管的干部撑腰鼓劲。对目无法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理,用监督实际成效助推作风革命效能建设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