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这是公元1044年包孝肃公担任监察御史向宋仁宗上的奏议《乞不用脏吏疏》。若非孝肃公正直刚毅、廉洁无私,焉能说出这样千年后仍具指导意义的道理。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是包孝肃公流传下来的唯一一首诗《书端州郡斋壁》中的句子,也是身体力行的座右铭。通过这首诗,我们后人可以直观感受一位正直官员的形象,充满堂堂正正之气,磊磊落落之情,可以看出包孝肃公抛弃私欲、决心除暴安良并青史留芳的崇高品格与志节。在他为官的25年里,始终铁骨铮铮,大义凛然,生活极其俭朴。他病危时留下了一则遗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仰珙刊石,竖于东壁,以昭后世。”
1999年,我跟随父亲参加家族祠堂年祭时,和许多同宗集体跟随长辈诵读过这段话,当时并不知道什么意思,只觉得肃穆,后来长大了我慢慢了解到这是孝肃公对我们后人的严厉要求:“后代子孙做官的人中,如有犯了贪污财物罪而撤职的人,都不允许放回老家;死了以后,也不允许葬在祖坟上。不顺从我的志愿的,就不是我的子孙后代。”原文共有三十七个字。包拯还要求长子包珙把上面一段文字刻在石块上,把刻石竖立在堂屋东面的墙壁旁,用来告诫后代子孙。
我是在包氏孝肃家风的熏陶下,在党的培养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青年。孝肃是包公的谥号,以忠、孝、廉为内核的孝肃家风,是包氏族人特有的精神遗产。我们作为他的后裔,我的爷爷、父母常以他为榜样来教育我,要忠于人民忠于党,孝顺父母长辈,廉洁自律;我的母亲是远近闻名的孝顺人,母亲临终前最后一句话也是要我和弟弟成年后好好孝顺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和父亲。正是父母这样的言传身教塑造了我正直善良、廉洁自律的独立人格,我也会以他为榜样来教育自己的下一代。我认为包孝肃公不仅仅是我们包家的榜样,也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榜样,只要是中华民族的一员,都应当为他刚正无私、执法如山的精神感到骄傲。
作为党员干部,我也会切实带头管好自己的家人,将廉洁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家属的教育引导,同时谨慎交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自觉做到“严于律己、洁身自爱”,让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家风一代代传承,让“忠、孝、廉”的家庭信仰和家族基因更加强大。(包广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