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要全面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带头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
“我们要全面掌握《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这是我们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
自《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出台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学习贯彻。
全面深入学习。纪检监察组结合实际,线上线下一起学,通过党小组等会议集中学习,逐条解读等形式,加大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学习。在自身先学一步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监督联系部门抓好学习贯彻,以列席各综合监督部门会议为契机,全文领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坚决抗实抗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切实履行职责。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问责的再问责”的工作定位,突出对党组(党委)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抓牢抓实抓细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医保扶贫、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
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组不断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习领会,把坚持党的领导,把严的标准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作为纪检监察组,我们将立足监督职能,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同时,协助党组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严守纪律规矩、干净干事创业。”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李永红 杨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