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喧嚣的时代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在黑夜里默默打磨自己的工具,白天在自己的岗位上辛苦劳作,决不让次品流出自己的手。他们是王津,是孟剑锋,他们是为时代锻造理想的“工匠”。他们都具有宝贵的工匠精神。
对于不同的人,“工匠精神”有着不同的定义。对于迪庆州纪委、监委审理案件的干部,“工匠精神”的含义就是把案件质量作为执纪审理工作的核心价值和生命线,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态度锻造铁案。
迪庆州纪委针对新时期案件审理工作精雕细琢、精益求精、一丝不苟,树牢质量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以“工匠”精神,锻造“铁案”。每天审理工作人员面对一沓沓厚厚的调查审查卷宗,逐页逐句反复查阅,认真地鉴别证据,严肃对待证据资料,坚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差错。面对处理案件不同的声音,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客观公正、秉公执纪,同时讲政治、顾大局,严格按照党政纪条规,提出专业的处理意见;面对被处分人不满委屈的状态,审理人员先分析案件事实,违纪情节,在分析被处分人的心态,让被处分人员服从组织给予的处分;审理工作在外界看来是看似平常,却是最崎岖,只有始终保持着“吟安一个字,捻断数须茎”的工作状态,才能不负党的重托和人民的信任。
前进道路上,出发时的初心便是我们认定的目标,这一目标就如同我们那平凡而又神圣岗位职责,唯有目标专一,持之以恒,立足本职岗位,弘扬工匠精神才能不忘初心,奋勇前行。(李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