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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监察法培训之所感

发布日期:2021-12-05 10:47:53    信息来源:德钦县

国家监察法条例的实施,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果,加强了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适应了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更好指导监督执法走向规范化,法制化,专业化。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学深悟透监察法,更要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履职担当。监察工作的特点是团队协作,集体作战,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相结合。派驻纪检组核心在于监督,那如何开展监督检查?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节对监督的内容渠道和方式进行了细化,将以案促改等要求法规化,监察法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一条详细阐述了,监督方式运用达到以案促改,以监督促治理,实现了纪律监督与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完善监督的机制,指明了监督方向与目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执行好监督职责,促进机关单位强化治理,落实好主体责任,促进公职人员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星光不问赶路人,韶华不负追梦者。纪检监察干部应当一把尺子量到底,一身正气抵歪风。对着明镜正衣冠,廉洁修身,激浊扬清,正风肃纪,持续发力,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李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