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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羊拉乡党委副书记和继春 羊拉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阿叁违反工作纪律被处分

发布日期:2019-04-17 17:44:15    信息来源:迪庆州纪委

经查,2018年底,德钦县羊拉乡党委副书记和继春,羊拉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阿叁两位同志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身为全县深度贫困乡的党委班子成员,违反工作纪律,无故缺勤,作风懈怠,造成了不良影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和继春、阿叁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