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委政府的要求,迪庆州广大干部职工又陆续开始到帮扶点挂钩户家中进行遍访,了解精准扶贫户“两不愁、三保障”的情况。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第一批进村入户的干部职工奔赴维西县永春乡四保村挂钩点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每一次来到挂钩户家中,各种党的惠民政策的落实和各种帮扶措施的推进,改变!是显而易见的。从州纪委一直以来结对挂钩的精准扶贫户的情况看,原来的“木楞房、叉叉房”,已经被粉刷一新的土木结构小楼替
第二十四条 监察机关可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隐藏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在搜查时,应当出示搜查证,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 搜查女性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监察机关进行搜查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运用搜查措施调查案件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规范搜查程序
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运用查询、冻结措施调查案件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收集、保全财产性证据,防止证据流失或者被隐匿,确保在后
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
第二十一条 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可以询问证人等人员。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运用询问措施调查案件的规定。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将实践中监察机关运用的询问措施确定为法定权限。询问措施来源于纪检监察机关多年实践中运用的执纪审查手段。监察机关肩负着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职责,为了履行好这一职责,监察法将询问措施确定为监察机关的调查权限。采取询问措施的对象是证人等。“证人”,是指知道监察机关所调查案件真相的当
第二十条 在调查过程中,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要求其就涉嫌违法行为作出陈述,必要时向被调查人出具书面通知。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要求被调查人陈述和讯问被调查人的权限的规定。本条借鉴了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北
第十九条 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或者要求说明情况。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运用谈话措施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进行处理的规定。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使监察工作与党内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相匹配,使谈话成为一种法律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
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收集证据一般原则的规定。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从原则上确保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明确有关单位和个人有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监察法中的“证据
第十七条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监察机关认为所管辖的监察事项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监察机关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监察机关管辖。本条是关于指定管辖和报请提级管辖原则的规定。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对监察事项的一般管辖原则做出补充,使监察事项能够实事求是、高效地得到办理。“指定管辖”,是指根据上级监察机关的指定
第十六条 各级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管辖本辖区内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所涉监察事项。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管辖原则的规定。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各级监察机关办理监察事项的职权分工。监察机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前提是责任清晰。对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