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以来,迪庆州纪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全面强化日常监督,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切实把监督工作做细做深做实。着力规范各部门议事程序。加强对部门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干部选拔任用、领导班子分工、执行议事程序和工作规则等方面的监督。通过日常监督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在各部门党的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发现和
2017年,迪庆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被评为合格等次,省委考核组反馈了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抓实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针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不够,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淡薄,落实“一岗双责”、廉政谈话、廉政责任分解等工作上存在差距的问题。制定实施《中共迪庆州委常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迪庆州人民政府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迪庆州“
近日,维西县部署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发出坚决确保如期脱贫动员令,吹响坚决消除绝对贫困冲锋号,要求全县上下必须做到时刻保持“立即干、干彻底、干就干好”的攻坚状态和攻坚作风,把定了的事情干起来,落实的措施硬起来,干事的要求严起来,坚决确保工作按时完成,脱贫全面胜利,坚持严格督查和严肃处理,坚决确保脱贫攻坚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全县上下要时刻保持攻坚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不断强化脱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
党的十九大以来,迪庆州委州直机关工委聚焦规范化党组织达标创建和红旗党组织创建重点工作,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凝聚共识、创新载体,狠抓落实,确保州直机关党建各项工作有效推进、有效落实。科学谋划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防止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努力实现“七个结合”。即基层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基层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基层党建工
近日,迪庆州政府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迪庆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
近日,迪庆州环保局党组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要求把主要心思和精力快速转入到正常工作上来,在新的一年里把握机遇,理顺思路、调整步伐、明确方向、发挥职能,切实把工作抓早、抓实、抓好。会议指出,2018年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进,共同走过了不平凡的一年,完成了一系列重大工作任务,各项工作都有序有力开展,取得了好成效。但还存在部分工作推进不力及干事创业激情还不足等问题。希望同志们提振精神,用心用情用力投入本职
迪庆州委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从严执行藏区选拔干部“七条标准”。2018年来,先后提拔调整处级干部102人,其中新提拔42人,平级调整60人,办理免职退休手续65人,挂职干部任免16人,试用期转正任职43
2018年以来,维西县委、县政府以破解体制机制性障碍为突破口,不断加快改革步伐,在项目库建设、资金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尤其是创造性地开展了县级主导的涉农资金实质整合,走出了一条分配机制、评审机制、责任机制“三位一体”的实质整合促脱贫之路。坚持问题导向,谋划改革推进思路。认真“把脉问诊”,经过对涉农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情况进行全盘摸底分析,发现规划滞后、项目分散、职责不清是影响脱贫攻坚成效的
近期,迪庆州纪委监委及时出击,惩恶扬善,与黑恶势力“保护伞”宣战。迅速安排部署,压紧工作责任。按照州委、州扫黑办的要求,春节前,州纪委监委在全州范围内从纪检监察系统、检察系统抽调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精兵强将,成立了扫黑除恶专案组,细化了专案组人员的工作职责,着手办理州委扫黑办、州公安局移交的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工作。专案组成立后,由州纪委监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副主任)任专
近日,根据德钦县委的部署要求,由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带队一行3人组成督察组到全县8个乡镇的部分村委会以及德钦驻香格里拉市劳务输出服务中心和羊拉乡规吾村搬迁点监督检查驻村干部、帮扶单位挂包干部在岗及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期间,督察组通过个别座谈、现场提问、查阅资料、实地观察、走访贫困户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全县驻村干部到岗率高,挂包帮扶单位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关键时期工作,抽派足够的人力、投入充沛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