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钦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共设有10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干部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县纪委县监委设有派驻纪检监察组12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分别是: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县纪委。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干部宣教室:负责日常工作信息编辑宣传、干部教育、培训、档案信息整理,综合协调外部媒体记者。
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级党委政府、纪委、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
信访室:负责日常接访、受理各种来源信访件,分类处理,完成上级转办件,指导下级信访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集中管理干部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按照机关内部分工分部门负责管理规定,主要处置办理属于该室负责单位部门的日常各类问题、问题线索、案件,实行纪律检查和监察调查(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处置)两项职能,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按照机关内部分工分部门负责管理规定,主要处置办理属于该室负责单位部门的日常各类问题、问题线索、案件,实行纪律检查和监察调查(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处置)两项职能,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按照机关内部分工分部门负责管理规定,主要处置办理属于该室负责单位部门的日常各类问题、问题线索、案件,实行纪律检查和监察调查(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处置)两项职能,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案件审理室:负责案件审理、案件管理、案件质量检查,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报告,做好教育回访工作,把好案件办理工作的最后一道关。
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各科室、巡察机构和派驻(出)机构干部,各乡镇纪委监察室人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