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副主任代理主任姬兴江率州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检查考核组到香格里拉市,对部分市级部门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延伸检查。姬兴江在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检查指导工作在延伸检查中,姬兴江到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局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查阅了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相关资料,与支部党员亲切交谈,了解“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姬兴江与工作人员了解全市控辍保学工作、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经费、中小学校体育运动设施建设情况以及全市民族宗教
去年以来,迪庆藏族自治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靶向治疗重复举报、多头举报这一信访工作“顽疾”,全力遏制重复举报“增量”,化解“存量”。2019年以来,已解决信访突出问题15个,涉及重复举报53件次。迪庆州纪检监察机关在初信初访快查快处上着力,切实把好信访工作“第一关”,防止初信初访转化为重复访、多头访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六个一批”的工作措施,坚持分类施策,常态化开展信访举报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迪庆州纪检监察机关对实名举报实行“3+N”告知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按时反馈办理结果
10月20日,迪庆州纪委监委召开2020年度州(市)党委书记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会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通过会议调度的方式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推进,涉及整改的10个责任单位依次介绍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迪庆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代理主任姬兴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近日,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姬兴江到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调研走访,进一步了解各县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姬兴江一行走访了各县市及部分乡镇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肯定了各县市纪委监委的工作,并对调研发现的短板问题提出要求。姬兴江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必须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从历史、现实、政治的维度看待、领悟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增强政治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始终。要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
近日,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姬兴江到维西县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李映春陪同调研。姬兴江一行,先后走访了巴迪乡、叶枝镇梓里村、永春乡四保村和维西县纪委监委谈话室、警示教育基地,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委机关部分科室和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了解乡群众工作站、来信来访接待室、乡纪委办公室、村务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以及谈话室建设、派驻监督作用发挥等情况,深切慰问纪检监察干部。期间,组织召开维西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座谈会,听取维西县纪委
迪庆藏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通过责任体系建设、压实工作任务,推动机关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迪庆州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党建责任体系建设,制定实施“红旗工程”“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三强三促”新时代模范机关创建活动3个工作方案,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项目清单、责任清单、考评清单3个清单,以及党建工作检查相关工作机制,确保机关党建工作有思路、有目标、有载体、有部署、有考核。聚焦能力提升,迪庆州纪委监委实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红旗、塑形铸魂、素质提升“四大工程”。同时,
2020年10月12-13日,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姬兴江到德钦县就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调研,州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张丽军参加调研。调研组一行到德钦县奔子栏镇、升平镇,德钦县纪委监委政治关爱谈话场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办公大楼等地,看望慰问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了解德钦县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六稳”“六保”、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情况。10月13日上午,姬兴江主持召开德钦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座谈会,听取德钦县纪委监
近日,迪庆州全面启动八届州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州委各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突出问题导向,形成持续震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建设新时代新迪庆提供有力支撑。据悉
“您好,您的检举控告已由迪庆州纪委监委受理,今天跟您联系,主要是向您作个实名举报受理告知,请您耐心等候承办部门反馈结果……”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了搭好这座干群关系的“连心桥”,认真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结合《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规程(试行)》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办理暂行办法》,实施了实名检举控告“3+N”告知反馈机制,即在信访举报受理时进行“受理告知”、承办部门办理时进行“办理告知”、审查调查结束时进行“办结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