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对要求限时办结的事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问题。2017年9月21日至11月13日,迪庆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香格里拉市政府在2016年至2017年8月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情况和脱贫目标实现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束后,向香格里拉市政府出具了审计报告,明确规定“对本次发现的问题,请香格里拉市政府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
近日,州纪委州监委通报了1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德钦县燕门乡茨中村立米(日米)小组组长郭小勇因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查,郭小勇未经集体讨论,挪用本人管理的德钦县移民局乌弄龙水电站库周交通复建工程(茨中桥)征用立米小组林地补偿资金,将该资金用于垫付其长子医疗费,初核期间,将该资金及时补回。郭小勇行为已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中共德钦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郭小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日,州纪委监委对维西县康普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经查,维西县康普乡在2012年10月至2017年7月期间,发生乡人民政府财政所原工作人员李迎花挪用公款用于购买福利彩票及生活开支的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9月和11月维西县先后对康普乡党委及13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康普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纪律不严,导致了该起违
近日,迪庆州纪委州监委通报了1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维西县保和镇兰永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兰永村獐子口村民小组副组长李志军及獐子口村民小组组长李志华贪污安居工程款典型案例。经查,2016年至2017年,李志军在担任维西县保和镇兰永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兰永村獐子口村民小组副组长,李志华在担任兰永村獐子口村民小组组长期间,2人利用协助村委会、镇政府管理安居工程项目职务便利,合谋通过编造虚假单据
近日,迪庆州纪委州监委通报了1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问题。维西县康普乡齐乐村主任雀青山私自扣留支取群众惠农资金典型问题。经查,雀青山在担任维西县康普乡齐乐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村民格洒鲁2014年以来惠农资金共计人民币6900元,用于个人开销。案发后雀青山虽已将涉案款全部归还村民格洒鲁户,但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经维西县康普乡党委研究,给予雀青山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近日,迪庆州纪委州监委通报了1起私设“小金库”违纪违规典型问题。维西县环保局私设“小金库”违纪违规典型问题。经查,维西县环保局从2006年起至2017年,违反有关规定,长期私设“小金库”。经维西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维西县委批准,给予县环保局原局长(现任维西县统计局党委书记)和一中、县环保局原副局长(现任环保局主任科员)赵志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环保局局长李慧永党内警告处分;维西县监察委员会给
近期,迪庆州纪委州监委通报了1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问题。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擅自改变扶贫项目资金用途的典型问题。2017年6月,虎跳峡镇人民政府擅自改变上级部门下拨的扶贫项目资金用途,将补助扶贫项目经费中的30万资金用于购置执勤执法用车。虎跳峡镇党委书记刘东洋未正确履行职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虎跳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金兰未正确履行职责,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10月,经香格里拉市纪
近日,迪庆州委、州政府对4起省级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情况进行了通报。分别是:1.维西县垃圾填埋场停运污染治理设备致环境污染问题。2008年6月至2017年7月维西县住建局作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主管部门,垃圾填埋监管不到位,致使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填埋;因2014年至2017年7月一直未正常运转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最终造成2017年7月垃圾渗滤液漫坝污染环境。州纪委、监委对维西县政府副县长赵龙进
维西县康普乡人民政府财政所原工作人员李迎花严重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康普乡人民政府财政所原工作人员李迎花在2012年10月至2017年7月担任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及出纳出差、下乡的机会,私自巧立会计科目虚开支票、伪造花名册等,挪用康普乡农财账户公款2088026.54元,用于购买福利彩票及生活开支。李迎花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职业道德,严重违纪,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
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加大。为确保党的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