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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处分法解读之一 | 为什么要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瞿芃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是一部规范监察机关的政务处分活动、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法律,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为什么要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立法要解决什么问题?有哪些重要意义?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政务处分是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的惩戒,是

【监察法释义(69)】 监察法的施行日期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废止日期

第六十九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同时废止。  本条是关于监察法的施行日期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废止日期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实现两部法律在时间效力上的无缝衔接,避免出现法律适用上的真空或者冲突。  法律的施行日期不同于法律的通过日期和公布日期,它是法律正式生效的唯一标志。比如,2010年6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监察法释义(68)】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监察工作的特殊规定

第六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监察工作,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具体规定。  本条是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监察工作的特殊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制定军事监察工作具体规定进行立法授权。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全面从严治军,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本条规定就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军的要

【监察法释义(67)】 监察机关国家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国家赔偿责任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救济和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监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养成、树立“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工作,稍有不慎就会给群众和国家造成损害和损失。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党来

【监察法释义(66)】 关于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是关于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打击犯罪,保障监察法各项制度顺利实施,维护监察法的权威性。  违反本法规定,可能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一是监察对象及有关人员违反本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如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监察法释义(65)】 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六十五条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一)未经批准、授权处置问题线索,发现重大案情隐瞒不报,或者私自留存、处理涉案材料的;  (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调查工作、以案谋私的;  (三)违法窃取、泄露调查工作信息,或者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举报人信息的;  (四)对被调查人或者涉案人员逼供、诱供,或者侮辱、打骂、虐待、

【监察法释义(64)】处理报复陷害和诬告陷害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 监察对象对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监察对象的,依法给予处理。  本条是关于处理报复陷害和诬告陷害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公民的控告权和检举权,保证监察人员行使职权不受非法侵害。  本条规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一是监察对象对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报复陷害包括监察对象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

【监察法释义(63)】 对阻碍、干扰监察工作的行为进行处理的规定

第六十三条 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  (一)不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拒绝、阻碍调查措施实施等拒不配合监察机关调查的;  (二)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真相的;  (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的;  (五)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本条是关于对阻碍、干扰监察工

【监察法释义(62)】 对拒不执行处理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给予处理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 有关单位拒不执行监察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由其主管部门、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本条是关于对拒不执行处理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给予处理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保障监察机关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的权威性。  本条规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一是对有关单位拒不执行

【监察法释义(61)】“一案双查”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对调查工作结束后发现立案依据不充分或者失实,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监察人员严重违法的,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本条是关于“一案双查”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强化对调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监察人员在立案审查前做实做细初步核实等基础工作,在立案审查后严格依法处置,严格自律。责任追究是监督管理的应有之义,没有责任追究,监督管理便形同虚设。  本条规定主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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