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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释义(48)】被调查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第四十八条 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被调查人逃匿或者死亡,有必要继续调查的,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应当继续调查并作出结论。被调查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死亡的,由监察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本条是关于被调查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规定。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如果腐败分子逃匿或

【监察法释义(47)】 检察机关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如何处理

第四十七条 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调查完毕。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监察法释义(46)】 涉案财物如何处置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违法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  本条是关于涉案财物如何处置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目的是规范监察机关对涉案财物的处理工作。  本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一是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调查人违法取得的财物,监察机关可以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目的是防止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在经济上获得不正当利益,

【监察法释义(45)】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履行处置职责的六种方式

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

【监察法释义(44)】留置期间监察机关工作要求,以及被留置人合法权益保障

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

【监察法释义(43)】 留置措施的审批权限、期限、执行和解除

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

【监察法释义(42)】执行调查方案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调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调查方案,不得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  对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后按程序请示报告。  本条是关于执行调查方案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督促调查人员讲政治、顾大局,严格执行调查方案,强化程序意识,按程序工作,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和集体研究,杜绝个人专断,以案谋私。  本条分为两款。第一款规定了调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调查方案。案件调查是严肃的

【监察法释义(41)】监察机关采取调查措施的程序性规定

第四十一条 调查人员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均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二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  调查人员进行讯问以及搜查、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应当对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留存备查。  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采取调查措施的程序性规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赋予监察委员会必要权限的同时,也要加强监督制约

【监察法释义(40)】 监察机关调查取证工作要求

第四十条 监察机关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被调查人有无违法犯罪以及情节轻重的证据,查明违法犯罪事实,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被调查人和涉案人员。  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调查取证工作要求的规定。  监察机关调查取得的证据,要经得起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审查,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只有这样

【监察法释义(39)】监察机关立案的条件和程序,以及立案后处理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经过初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后,应当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  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并通报相关组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立案的条件和程序,以及立案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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