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本条规定中,“犯罪之日”即意味着符合犯罪构成之日。对于玩忽职守罪而言,因该罪系以“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侵害结果为要件,结合2003年《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玩忽职守罪的追诉时效”规定,“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没有发生,而是玩忽职守行为之后一定时间发生的,应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六章对初步核实做出了规定,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应当对具有可查性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扎实开展初步核实工作,收集客观性证据,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笔者结合实践,浅议如何精准高效推进线索初核工作。摸清底数,精准画像。首先,对举报件和掌握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分析和细致筛选,仔细研究初核对象籍贯、入党时间、文化程度、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家庭状况等基本信息,通过与党纪法规条文比照,研判问题线索的可查性,勾勒出“问题”和“人”的轮廓。其次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作为一种新型腐败形式,“实际占用型”受贿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复杂性和迷惑性,其实质为权钱交易、公权私用。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受贿的认定。”“实际占用型”受贿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实际占用请托人送的房屋、汽车等大宗物品
监察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对于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可以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监察机关可以依法对案件中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财物进行会计鉴定。笔者参与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工作中,监察机关委托会计鉴定机构对被调查人家庭财产银行流水、理财收益、证券保险等涉案财务资料进行了会计鉴定,证明了被调查人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鉴定意见增强了证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证据效力。结合实践,笔者认为开展会计鉴定应把握以下几个问题。充分掌
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职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公职人员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分。结合实践,笔者认为,适用这一兜底条款时需要准确把握“其他违法行为”的以下特点。一、明确此处“法”的类别。此处的“法”主要包括两类“法”,一类是与履职行为相关的“职务身份法”,如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以及“行业管理法”,如海关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招标投标法等;另一类是民商事交往、社会管理等方面法律,如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违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审查的党员,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一般由负责审查的纪委提出处分意见,经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并按照规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或者有权处分的党组织审批。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纪委有权直接决定给予党员纪律处分。在实践中,支部大会讨论违纪党员处分事宜应当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基层纪委、派驻机构不能直接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原则上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基层党委批准。依据党章第四十二条
作为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和明确规定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的基础性、主干性中央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对违犯党纪的党员实施纪律处分的实践做法确定下来,确保处分违纪党员工作沿着正确政治轨道开展,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将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始终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
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实践中,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追诉标准不同,同时单位意志与个人意志、单位利益与个人利益往往存在交织,因而在认定上往往会产生混淆。对于如何准确认定单位行贿罪,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是否符合主体要件要求。首先,单位犯罪的前提即单位形式上必须合法成立和合法存在,具备法律规定所必需的相应的场所、人员和组织机构。其次,从实质要件上看,单位还应当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2021年8月,福建省福安市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福安市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粮食储备库原主任高某某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遂报请批准对其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以安排人员降低过磅效率、谎称抽检粮食存在质量问题等方式故意刁难粮食经销商,向经销商索取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搬运费,在结算正常搬运费用后,将剩余款项共计45万余元据为己有。 为感谢市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刘某某、副经理陈某某等人默许其上述行为,每次索取贿赂款后,高某某均拿出部分钱款,以现金形式送给刘某
近日,安徽省宁国市委第一巡察组工作人员来到该市南极乡田间地头,了解群众实际困难、搜集民情民意。图为巡察组工作人员走访南极乡牡丹种植户。彭劝 摄安徽省青阳县纪委监委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监督重点,紧盯项目落地、部门履职、涉企服务、惠企政策措施落实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图为该县纪检监察干部走访企业收集有关问题线索。杨新斌 摄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基础。近年来,安徽省委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在全省部署开展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工作(以下简称“一改两为”)。省纪委监委以改进作风为牵引,以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