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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周期管理”提升审查调查质效

前不久,贵州召开全省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今年前10个月反腐败工作情况:5月13日,贵州茅台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高卫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7月6日,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赵贡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0月26日,黔西南州州委原书记刘文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通报指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1至10月立案数、处分数、移送检察机关人数分别增长9.8%、5.8%、8.3%。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深化惩治腐败,离不开贵州省纪委监委运用“全周期管理”理念,坚持事前“一会一审”、事中“一统

骗取型贪污中利用职务便利之认定

【典型案例】2017年3月,甲省科学院产业处发展规划科副科长曹某注册成立A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其母亲。2018年8月,曹某向省科学院呈送《关于省科学院增资持股的请示》,以筹备投资资金名义请示省科学院认缴A公司25%股份。经办公室主任孟某、副院长杨某、院长顾某逐级签批后,省科学院决定参股A公司。2018年9月,A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省科学院认缴250万元。根据省科学院《关于印发院机关改革方案及职能分工的通知》,由产业处监管A公司以省科学院名义实施项目,同时曹某作为产业处副科长负责上述项目

政商“旋转门”中的纪法罪问题探析

近年来,国家工作人员离职或退(离)休后到企业或中介机构任职的形式日益多样,政商“旋转门”中的纪法罪问题逐渐凸显。实践中,有些政商“旋转门”已异化为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隐蔽外衣。如何揭开政商“旋转门”的面纱,准确厘清国家工作人员离职或退(离)休后(以下简称“离退后”),到企业或中介机构任职取酬中的纪法罪问题?笔者认为,应分别把好几个关键问题。首先,判断党员公职人员离退后到企业或中介机构任职是否违纪,可从以下三方面把握。一看不同离岗离职从业限制性规定。现有党纪政务规定及其他行业规定等,对不同主体对象离

如何应对留置对象作虚假供述

实事求是是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必须坚持一是一,二是二。实践中,在办理留置案件过程中,时常会出现留置对象作虚假供述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审查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笔者结合实践,就如何应对留置对象作虚假供述谈几点看法。仔细甄别供述细节。虚假供述并非客观事实,往往会在供述细节上留下一些蛛丝马迹,需要注意仔细甄别。一方面,要注意甄别“值不值”的问题。公职人员收受贿赂的数额大小往往与其谋取利益大小相对应,办案人员应着眼权钱交易本质,调取谋利事项相关佐证材料,注意“值不值”的问题。如留置对象供述,其在

增强派驻监督有效性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重要队伍。吉林省吉林市纪委监委把加强派驻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部署要求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和“一盘棋”的理念,强化对派驻机构一体化建设、协同化履职、清单化管理,增强派驻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一体化建设,解决派驻机构归属感不强等问题,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派驻机构是纪委监委的“前哨”“探头”,是深入开展监督的“一线

把好基层案件质量关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村(社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大多涉及群众利益,且面广量大,案件办理质量直接影响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提高乡镇纪委办案质效,四川省旺苍县纪委监委实行乡案县审工作法,乡镇纪委负责案件查办、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案件审理,切实把好基层案件质量关。旺苍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承担机关自办、派驻纪检监察组、上级指定管辖等多方面案件审理任务,“乡案县审”制度的实行,使“案多人少”问题更为突出。为解决这一难题,该县纪委监委选优配强审理干部队伍,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抽

收受“雅贿”行为及数额认定问题探析

实践中,因收受字画、玉石、奢侈品等“雅贿”让行受贿双方觉得更具“隐蔽性”“安全性”,故“雅贿”易得到“雅贪”的欢心。相对于普通财物,“雅贿”物品往往真伪难辨、价值难定,而且市场波动较大,因此,“雅贿”行为与数额的认定不同程度地存在界限不明、标准不统一问题。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雅贿”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关于“雅贿”行为的一般认定在“雅贿”相关案件中,被审查调查人往往以“不知道物品的实际价值”“以为物品是假的”等主观上缺乏认识的方式进行辩解,从而给审查调查工作带来困难。通常情况下,被审查调查人主观上

精准界定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监察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监察机关管辖的公职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的一种。实践中,对该罪认定中的一些关键问题有不同认识。笔者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主体范围的界定、帮助对象的认定、客观方面的认定等方面着手分析,为精准定性提供参考。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从犯罪主体来看,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上述人员不能构成本

国有单位挂靠私企分包项目,个人从中套取工程款构成何罪

【典型案例】2020年6月,A市B区农业农村局为解决其下属事业单位B区能源办经费不足的问题,借用开源公司(有施工资质的私营建筑企业)资质承建工程项目获取收入。B区农业农村局与开源公司商定:开源公司配合B区能源办设立开源公司C分公司,C分公司由B区能源办全权负责,B区农业农村局安排B区能源办工作人员李某担任C分公司负责人,李某无需向开源公司负责,开源公司中标工程项目后转包给C分公司,C分公司负责工程建设和质量,按工程款5%比例上交开源公司管理费,并自负盈亏。2020年9月,开源公司中标了某价值60

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有关问题探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对于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的具体条件、程序等,笔者认为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准确把握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的条件。依据《条例》规定,受处分的党员(以下简称受处分人)在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是恢复党员权利的要件,具体而言,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主观上具有强烈的悔改意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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