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是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中可依法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便于收集被调查人的涉案物品和相关证据材料。监察法实施条例将监察法对扣押措施的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用11个条文对采取扣押措施的工作要求作出详细规定。调查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强化程序意识,依规依纪依法采取扣押措施。扣押手续要齐全。为防止被调查人转移销毁物证、掩饰隐瞒犯罪线索,监察机关一般会在立案后及时采取搜查措施,并同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收集、固定案件证据。采取扣押措施前,需要按规定请示报告,开具《查封/扣押通知书》。
实践中,查准账是发现违纪违法或涉嫌贪污挪用等犯罪问题线索的重要途径,要善于从异常的会计资料中发现疑点。笔者认为,应着重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异常的数字。要留意整齐的数字,比如“5000”元、“20000”元等,一般来讲,票据上出现整头整脑数字的情况并不多,特别是差旅费、招待费、会务费、采购物品款项等。因此,要留意异常的数字。票据的数字要与票据的内容相符合,要与票据项目的具体价值相等,如果票据数字明显超出了事物的实际价值,这里面虚假的成分往往较高。比如购买一台普通打印机,开票“10000”元,这明显超
由于我国刑法中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入罪数额以及法定最高刑相差较大,研究单位行贿罪的认定标准及其与行贿罪的界限,不仅有助于解决实践中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如何合理界分的难题,也有利于贯彻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决策部署。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把握。一、形式层面:是否以单位名义实施行贿行为并体现单位意志判断是否系以单位名义实施,不应过分拘泥于单位意志的形成过程、形成机制、形成程序。有观点认为,单位作为拟制人格,必须要有集体决策来体现单位意志,没有单位意志就没有单位犯罪。一般而言,单位意志是通过单位内部
【典型案例】范某,中共党员,国有A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12年4月,范某妻弟杨某与其朋友成立B公司并与A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杨某占股6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多次向A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告知其与范某的亲属关系,范某对此知情。2015年7月,因上级单位组织开展领导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治理,范某要求杨某将B公司转让。同年12月,杨某将B公司的法人变更为其同学姚某,由姚某代持其股份,杨某仍为B公司实际控制人继续与A公司发生业务,杨某将上述情况告诉范某。2016年1月,范某受杨某请托,
“有了证据收集指引,证据收集、审查调查工作更加有规可依、有据可循。”湖北省大冶市灵乡镇纪委书记陈进忠表示。陈进忠所说的证据收集指引,是《黄石市纪委监委查处常见违纪违法问题证据收集指引参考》和《黄石市监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常见罪名证据收集指引参考》。两个“证据收集指引”紧紧围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纪、法、罪三类案件差异化证据标准要求,对常见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取证思路、程序、要求、标准等进行规范,印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参考执行,为取证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进一步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黄石市纪委监委坚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政治监督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要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新时代新征程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济南市纪委监委着力在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功夫,认真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在具体化上下更大功夫。一是把监督具体到重大战略。紧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围绕习近平总书
江苏省南京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部署,着眼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健全“室组”联动监督作为重点改革项目,统筹资源力量、有力有序推进。通过人员互动、方式互补、信息互通,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激发监督活力,更好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增强派驻监督的针对性、精准性,扎实推动监督全覆盖从有形向有效转变。以健全工作机制为基础,整合监督力量为破解统筹协调力度不够以及监督力量各自为战等问题,南京市纪委监委制定健全“室组”联动监督机制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
浙江省三门县纪委监委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惩处“蝇贪”,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群众的急难愁盼,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图为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在香山村茶园基地了解有关情况。 陈昌晖 摄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案件审理部门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密切配合,对办案程序、证据情况、案件定性等综合把关,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图为该市集美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同志对某案件证据链情况进行分析研讨。 李松荣 摄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
实践中,为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很多县级纪委建立了乡案县审机制,常见的模式是乡镇纪委对违纪案件进行内部审理后、履行处分审批程序前,将案件报送县级纪委审理部门进行审核把关。由于乡案县审和乡镇报批案件均需要报县级纪委进行审核,且均由审理部门受理,为避免实践中出现程序适用混乱、处分审批流程不规范等问题,笔者对二者之间的区别和衔接予以分析。 一、乡案县审和乡镇报批案件程序的区别 一是适用的案件范围不同。根据《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和三十八条的规定,乡镇纪委可以批准简单案
电子数据兼具法律和科学双重属性,其生成、存储、传输等各环节均依赖于电子信息技术。这决定了电子数据取证除遵循一般法律规定外,还要遵守相关的专业技术性规则,相较于传统证据,其取证规则更为精细化和专业化。监察法实施条例对电子数据的规定更加细化和完善。笔者认为,实践中做好监察案件电子数据取证工作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严格依法取证。首先,取证主体方面,监察机关采取搜查、扣押、收集提取、勘验检查等各类措施进行收集和固定电子数据时,调查人员均不得少于二人。对于技术性较强的取证活动,应当选派具备相关专业知